浙江一市宣布: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启动!
今天,宁波城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城投置业”)发布公告,宣布正式启动首期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活动。
据悉,此次“以旧换新”活动旨在支持改善性购房需求,以城投置业为收购主体,以限定数量、限定范围、限定时间的方式,收购符合条件的二手住房(简称“旧房”);收购完成后,向旧房权属人(简称“换房人”)发放与旧房收购价格对应额度的“以旧换新抵价券”(简称“抵价券”)和为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以旧换新购房券”(简称“换购券”);换房人须在规定期限内,凭抵价券和换购券,购置指定范围内的新建商品房(简称“新房”)。
收购的旧房,据悉将优先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城市更新周转用房等。
活动报名登记时间定在2025年9月12日-9月18日,每天8:30-12:00、13:00-17:30。
活动其他详细内容如下。本次活动期间,相关信息在“宁波城投置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未尽事宜,以宁波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最终解释为准。
01收购多少套旧房?
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含高新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等六区共32个街道(乡镇)内,总共收购500套符合条件的旧房。
02什么样的旧房符合收购条件?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旧房需坐落在下表所列的市六区32个街道内:
(2)为建成时间在2005年1月1日前的商品住房(含安置房、房改房),且建筑面积≤120㎡;
经不完全统计,初步判定位于市六区上述32个街道(乡镇)内且建成于2005年1月1日前的小区,有400多个,扫下面二维码可查看。
宁波市商品住房“以旧换新”首期活动
旧房收购范围参考小区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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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
这份小区清单仅供参考,最终是否符合建成时间要求,以审核为准;其他位于32个街道(乡镇)、但所在小区未在清单内或无物业管理的建成于2005年1月1日前的旧房、零星住宅楼等,也可在各报名登记点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纳入拟收购范围。
清单上的小区名称,并不完全是标准地名,有的是日常通称的小区名字,且不一定与产权证上登记的名称一致。
(3)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证,土地性质为国有出让用地(如为国有划拨,需在不动产交易登记前补缴土地出让金,转换成国有出让);
(4)房屋需为自然人所有,房屋产权清晰且无查封等限制情形,符合交易条件且换房人拥有完全处置权利;
(5)已按规定足额交存或续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需在交易过户前完成);
(6)房屋应具备完整使用功能,不存在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缺陷、矛盾纠纷、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
03旧房收购价格如何确定?
换房人在报名登记时,需从此次活动公开招标确定的5家第三方评估机构中,自行随机抽取3家。这3家评估公司会分别独立给出旧房的评估价,3个评估价的平均值即确定为旧房的最终收购价格。
换房人不认可这个最终收购价格,收购流程终止;认可的,则可与城投置业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
04抵价券、换购券分别是什么?能转让吗?
旧房被成功收购后,城投置业向换房人发放的抵价券,其价值即是旧房收购成交价格(包含配套阁楼、储藏间、车库等附属设施价值);
向换房人发放的换购券,是此次“以旧换新”活动特别给出的购房补贴,每张换购券价值为对应抵价券价值的5%、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换房人在抵价券、换购券有效期内,可向城投置业提出更名申请。更名对象仅限于换房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且仅允许更名一次。
需要注意——
抵价券、换购券须在发放后30日内使用;换购券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抵价券逾期未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换房人自行承担;
两张券对应的价值,全部抵用新房房款,不可兑现、找零等;
两张券不能用于抵付新房首付款,新房首付款须换房人自行筹集支付。
05可选购的新房有哪些?
摇号入围环节的规则:
如果通过权属审核的旧房数量未超过500套,则全部获得本次活动资格。
如果通过权属审核的旧房数量超过500套,按多子女家庭优先,通过公开摇号方式确定资格顺序,摇号结果在“宁波城投”“宁波城投置业”公众号公布。摇号工作全程由公证处公证,宁波城投集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具体流程为:
①摇资格号:城投置业根据报名登记取得的编号进行摇号,分两轮进行。第一轮,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符合条件的多子女家庭确定资格号。第二轮,通过公开摇号方式对剩余旧房确定资格号。以上资格号分两轮一次性全部摇出。
②通知确认:城投置业根据资格顺序号由小至大对前500号通知换房人确认入围,不确认的,视为放弃本期活动,并由后一位递补。城投置业将对确认入围的进行实地踏勘、评估洽谈,未达成协议的,由后续资格顺序号依次递补。递补限定至资格顺序号的1500号,后续是否递补,视情另行公告。
这其中的多子女家庭,是指一对夫妻报名时共同养育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多子女家庭需提供证明材料,包括: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子女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需提供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
在最终收购价格出来、换房人与城投置业达成一致后,换房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城投置业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逾期不签订则收购终止。
签订《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后,换房人应在60日(自签订之日起算,下同)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逾期未签约则《二手住房收购协议》失效,换购流程终止。
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认购协议》后3个工作日内,换房人须与城投置业共同办理二手住房过户手续,逾期不办则终止收购——并且,在过户之前,旧房如有房贷/抵押贷款未结清的,须结清;旧房如未交存或应补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须足额交存或按规定标准补足;旧房土地性质如为国有划拨的,须补交土地出让金,变更为国有出让;旧房的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以及物业费、车位管理费等等费用须缴清。过户产生的税费(如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等),按国家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换房人拿到抵价券、换购券后30日内必须使用,完成已选购新房的合同网签;换购券逾期未使用,视为自动放弃;抵价券逾期未使用,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换房人自行承担。
07 旧房被收购后、新房交付前,可否继续租住旧房?
据悉,在此次活动的评估环节,第三方评估机构在评估旧房价值的同时,也会对旧房租金作评估。
如换房人在旧房被收购后仍欲租住,可在评估租金价格基础上与城投置业协商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的,在旧房过户时同步签订租赁协议,继续租住旧房。
08 后续是否还会开展“以旧换新”活动?
据悉,相关方面将结合本次活动成效和群众“以旧换新”意愿等,视情再决定是否继续开展类似活动或修改活动规则。
来源:宁波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