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报名!新城区域,2021年度积分入学公告来啦(小学、初中)
根据年度计划,新城定于2021年4月6日至5月31日期间开展流动人口居住证量化管理积分入学申请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请年级段
2021年秋季入读新城区域小学、初中起始年级。小学入学对象须在2021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即2015年8月31日之前出生);初中入学对象为2021年度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申请对象
在新城居住、工作,且持有新城签发的《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
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
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
咨询电话:
临城街道受理窗口:0580-2292383
千岛街道受理窗口:0580-2296731
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0580-2299113
四、注意事项
请各位新居民家长根据需求做好申请办理前准备,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属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为配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请合理安排申请时间,先打咨询电话预约办理,避免出现人员拥挤情况。
特此公告。
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必备材料
☑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
☑ 2.居住证明:浙江省居住证
☑ 3.个人信用证明:由中国人民银行或相关机构出具的申请人信用报告。(必须由本人持身份证于定海区昌国路26号中国人民银行舟山市中心支行办理或合兴路31号中信银行二楼大厅免费自助获取带防伪标志的个人信用报告)
选择材料
☑ 1.社会保险:居住地参保缴费年限证明;
☑ 2.身份证明:入学子女与申请人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提供申请人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等相关证明。
☑ 3.居住条件:在新城已购住房的提供房产证(2020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的房产证)。
☑ 4.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①专业技术职称,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②职业技能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技能证书。
☑ 5.文凭学历:文凭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
☑ 6.现任职务:应提供规上限上企业等用人单位的职务任免文件或相关证明;
☑ 7.表彰奖励:应提供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称号等证书。
☑ 8.专利创新:应提供发明专利权证书。
☑ 9.招商引资:应提供项目名称。
☑ 10.社会公益:
①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队员或加入义工组织的,提供志愿汇信用时数或街道以上团组织出具的志愿者服务证明;
②在新城参加无偿献血,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或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或人体器官(遗体)的,提供卫生部门证书或证明;
③在新城获评“见义勇为”称号的,提供荣誉证书。
☑ 11.其它证明材料
根据申请项目及主管部门或专门机构审核要求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本计分标准对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的计分项目、分值标准及审核评分单位予以明确。计分项目由基础分、附加分和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并设置一票否决项目。
一、基础分
(一)居住年限
分值标准:在新城范围内居住并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的,每满1年计1分;办理《浙江省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计2分,最高分值30分。
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公安分局
(二)年龄
分值标准:申请人年龄在18-28周岁的计15分;29-45周岁的计10分;46-55周岁的计5分。
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公安分局
(三)居住条件
分值标准:本人、配偶或未成年子女在居住地拥有自有居住产权房,建筑面积超过45㎡(含45㎡)且居住的计30分,45㎡以下的计25分,45㎡以上的每超过10㎡加2分,最高分值40分。
审核评分单位: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四)技术职称与职业技能
分值标准:取得初级(员级)技术职称的计10分;取得初级(助级)技术职称的计20分;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计30分;取得高级(副高级)技术职称的计40分;取得高级(正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上的计5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党群工作部
取得职业技能五级的计5分;取得职业技能四级的计10分;取得职业技能三级的计20分;取得职业技能二级的计30分;取得职业技能一级的计4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社会事业发展局
按最高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计分,不累加计分。
(五)文凭学历
分值标准:具有高中(中技、中专)学历的计5分;取得国家承认大专学历的计10分;取得国家承认本科学历的计20分;取得国家承认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文凭学历的计5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社会事业发展局
(六)参保情况
分值标准:在居住地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项每满一年计1分,最高分值3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社会事业发展局
(七)投资创业
分值标准:符合本市就业创业政策,在居住地创业投资,实缴注册资本5-50万的企业,得10分;实缴注册资本50-100万的企业,得15分;实缴注册资本100万以上的企业,得20分。
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二、附加分
(一)现任职务
分值标准:担任规上限上企业中层正副职或相当职务1年以上的计10分;担任规上限上企业高层正副职或相当职务1年以上的计2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经济发展局
(二)参政议政
分值标准:在新城工作生活期间当选为委党代会代表、县(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计10分;当选市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计20分;当选省级及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计3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党群工作部
(三)各类荣誉
分值标准:在新城工作生活期间
1、获得村(社区)表彰奖励每次计1分,最高分值5分。
2、获得街道及管委会部、委、办、局表彰奖励每次计5分,最高分值10分。
3、获得管委会及市级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10分,最高分值20分。
4、获得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及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计20分,最高分值40分。
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计分;不同项目可累计加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党群工作部
(四)专利创新
分值标准:申请人在居住地工作、居住期间发明专利获得国家授权并计入本区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设计)人计50分/件,第二发明(设计)人计30分/件,第三及以后发明(设计)人计20分/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第一发明(设计)人计10分/件,第二发明(设计)人计5分/件,第三及以后发明(设计)人计3分/件;获得外观设计专利的,第一设计人计5分/件,第二设计人计3分/件,第三及以后设计人计1分/件。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分,最高分值10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经济发展局
(五)见义勇为
分值标准:在居住地获评县(区)、功能区级“见义勇为”称号的计20分;获评市级“见义勇为”称号的计30分;获评省级“见义勇为”称号的计50分;获评国家级“见义勇为”称号的计80分。同一“见义勇为”行为的,按最高称号奖励计分;多次“见义勇为”行为的,可累计加分。
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公安分局
(六)慈善公益
分值标准:
1、在居住地注册成为志愿者或加志愿组织,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的;通过团系统“志愿汇”信用时数达到10、30、60、100、200、500小时,分别计2分、4分、6分、8分、10分、20分,最高分值20分。
2、在居住地当年度无偿献血每满200ml计2分,最高分值20分;获无偿献血奖金奖、银奖、铜奖者分别计20分,15分,10分。
3、在居住地登记加入中华骨髓库加2分,实施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每次计10分。
4、在居住地登记加入人体器官(遗体)捐献志愿队伍者加2分,实施捐献者的直系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当年度计10分(仅限一次)。
5、好人好事行为受到居住地市级媒体报道表彰的,计5分;受省级媒体报道表彰的,计10分。
审核评分单位:委社会事业发展局、管委会团工委、文明办、综治办(流口办)
三、扣减分
分值标准:
(一)近五年内因过失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每项每次扣20分。
(二)近五年内因违法受到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的每项每次扣10分。
(三)当年度因违反交通、治安、城市管理、土地管理等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罚款金额50元(含)以下的,每起扣1分;罚款金额50至500元(含)的,每起扣2分;罚款金额500元至5000元(含)的,每起扣3分,罚款金额5000元以上的,每起扣5分。
(四)因组织传销、非法经营网吧、无证无照经营、非法行医、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或其他重大经济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每次扣10分。
(五)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居住期间个人金融信用有不良记录的,每条扣10分。(申报时要求提供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
以上五项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公安分局、新城交警大队、新城市场监督管理分局、新城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新城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委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综治办(流口办)
四、一票否决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量化资格。
(一)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非法聚会游行、非法上访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
(二)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受过强制戒毒的;
(四)申报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以上四项审核评分单位:新城公安分局、委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综治办(流口办)
孩子入学需重视!
家长朋友们,
请您再忙也要抽出宝贵的时间,
详细了解居住证积分入学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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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掌上新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