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151起!舟山这些司机酒醉驾,被曝光!
9月12日晚,普陀海印路,叶某某饮酒后驾驶两轮摩托车,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时与一辆电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叶某某及对方驾驶人受伤。经呼气式检测,叶某某酒精值为180.1mg/100ml。后经血检为176mg/100ml(醉酒驾驶)。
近日,普陀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叶某某因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交管部门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9月中旬以来
全市交警针对酒驾醉驾违法行为
持续开展“百日整治”行动严打严治
当月共计查处酒驾违法151起
为进一步加强社会警示
现对醉酒驾驶违法人员予以曝光
酒驾醉驾危害
1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
视觉障碍
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4
易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法律链接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