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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骑车横穿马路与汽车相撞 交警的执法全网点赞

近日,上海
一起自行车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
交警的执法获得了全网赞扬
这是咋回事?
女子骑车横穿马路撞上汽车
反问“车主无责吗?
视频显示,一名女子骑自行车边转弯边横穿马路,与一辆慢速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女子倒地受伤。
交警查看过现场后,判定骑行女子负全责。“这名女子骑自行车横穿马路,机动车是在机动车道内正常行驶,而且车速很慢,这种情况下非机动车应该让机动车。当时机动车已经刹车停下,是没有过错的。”
不料女子家属到来后,不服判决还质疑,“以前驾驶员多少都要带点责任的”。交警回应称,“人人都这样想,驾驶员还怎么开车?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必须下车推行,有违法行为的一方,就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在评论区,许多网友为交警的执法点赞
谁违规谁担责
道路行驶中,不少人因横穿马路、闯红灯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却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要求别人承担责任。
据河北交警发布,2022914日,河北石家庄一女子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在从左转待转车辆中间穿出时,与一辆正常通行的小车相撞导致受伤。
交警调查后认定,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承担全部责任。但其拒不接受这一结果,反而拿出手机一边拍摄,一边“理直气壮”地质问交警。交警结合监控画面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认定其承担全部责任。
2020年,广西柳州,一位老人骑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口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灯,自行车未按照红灯信号等候通行,强行穿过路口,撞上一辆小轿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城中大队依法认定老人在此次事故中负全部责任。
再次提醒,上路出行
每个人都是交通的参与者
不能因为自己是行人
或者非机动车就无视交通法规
(新华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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